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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中风险升高理论的内在逻辑及其反思

作者:蔡仙

摘要:在过失犯结果归责领域,作为通说的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面临着证明标准过高、不利于实现犯罪一般预防以及被害人保护的指责。为了克服通说所引发的上述弊端,风险升高理论试图通过修正过失犯的规范保护目的、将结果避免可能性视为概然性不法要素以及转移证明责任三种方式论证自身的合理性,以此取代通说。但是,在教义学上,只要坚持刑法中的责任原则,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便具有其自身正当性。在刑事政策上,风险升高理论盲目地追求一般预防目的而突破刑法中的责任原则,只会使刑法纯粹工具化,定罪标准模糊化,并取消危险犯和结果犯的边界。因此,结果归责意义上的风险升高理论不值得提倡。 


关键字:结果避免可能性; 风险升高; 责任主义; 一般预防; 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