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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申卫星: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新知新觉)

时间:2017-06-09 14:18:00

    今年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习近平同志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法学学科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这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需要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处理好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传统与新兴、本土与世界、专业与思政的关系,推动法学教育迈上新高峰。

    注重实践经验。法学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一点已被广大法学教育工作者意识到,但实践中又经常被忽略。长期以来,在法学教育课堂上,教师讲授的多是法律构成和法律效果的理论阐述,缺乏对实践经验的介绍。即使是案例教学,也比较抽象,没有充分展示实践中的法律关系,缺乏法律思维的实际运用。在今后的教学中,应思考如何把新鲜的司法经验和生动的案例实践带进课堂,缩小书本知识与法律实际运行的差距,增强学生回应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加强学科交流。法学教育的发展需要打破学科固化现象。法学中的一些二级学科,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是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而划分的。但教师不能因此而固守自己的领域,不关心其他学科。对学生来讲,也不能局限于自己的专业,只学习自己专业内的知识,而不涉足其他学科。况且,如果忽视基础理论学习和相关社会知识储备,学生就不可能具备解决问题所需的全部知识和技能。面对一个实际社会问题,如果法律工作者只能根据自己学科的知识进行定性和分析,提出的解决办法往往就会失之于片面。因此,法学教育应从学科主导向问题主导转变。在帮助学生掌握法学知识的基础上,大力提高他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研究其他新兴交叉学科的能力。

    立足中国实际。在法治建设方面,中华法系独树一帜。我们在法学学科建设上不应妄自菲薄,而要有底气、有自信。应立足中国实际办好法学教育,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诚然,过去一个时期,中国法学教育是在借鉴中成长的,但经过长期法治实践,我们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法治经验,发掘了更多自己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无法用西方现成理论来解答的。我们必须面向中国现实,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在学习国外法治经验方面,应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的原则,既学习国外的法治经验、为我所用,又吸引外国学生到中国来学习法律,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与人文环境。

    坚持德育为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习近平同志强调,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这些论述非常具有启发性。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培养的学生不仅专业水平要高,还要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广大青年人人都是一块玉,要时常用真善美来雕琢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高尚的人。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法治人才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大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立意高远,不仅仅教会学生运用法律技术,更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培养人才,让法治领域人才辈出,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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